注冊資金問題詳解
發布時間:2019/03/25

Q1:注冊資金需要實繳嗎?
2014年3月國家工商總局頒布新規定,不再強制新注冊企業實繳,而已認繳制取代原規定,這意味著新企業成立時不再需要啟動資金繳存在對公賬戶。但是認繳不等于不繳,企業應在公司章程中明確實繳到賬時間,并在到期日前繳清投資款
Q2:注冊資金寫多少有什么影響嗎?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也就是說,事實上認繳制下公司股東的出資義務只是暫緩繳納,而不是永久免除!
在公司發生債務危機時,公司和債權人有權要求公司股東繳納已經認繳而尚沒有實際支付給公司那部分資金,以用于清償公司債務。股東的責任范圍仍然是其認繳的全部資本!
所以小編建議您,公司注冊資金需要和公司章程、公司合伙股東、公司經營項目一起來綜合分析確認。
Q3:注冊資金最長交付期限
營業執照期限為長期的應在50年內繳清注冊資金